省文化和旅游厅网上领导信箱信件处理暂行办法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1134153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10-30 12:42:26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省文化和旅游厅网上领导信箱信件处理暂行办法 | ||
在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站(http://whhly.guizhou.gov.cn/)设立“领导信箱”。为进一步做好领导信箱信件处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受理范围
(一)对全省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存在问题的反映;
(三)对全省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和全行业行风建设等问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四)政策咨询、投资意向;
(五)其他需要反映的事项。
二、处理程序
厅办公室牵头负责办理网上信箱信件,对群众网上来信反映的问题应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受理。门户网站运维人员将来信整理后,交由厅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审示。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也可登录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上直接阅读、批示公众来信;
(二)交办。经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批示后将信件交相关处室及时办理。信访事项涉及市(州)、县文化和旅游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处室转交有权处理的地方行政部门办理;
(三)反馈。有关处室或市(州)、县(区、市、特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领导批示办结来信后,形成文字材料呈厅领导阅示;
(四)回复。相关领导阅示后,由厅办公室牵头将信件处理结果回复来信人;
(五)公开。部分适合公开信件的内容及处理结果在网上公开。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的影响较大的问题,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归档。厅办公室对网上来信要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群众网上来信、领导批示件、办理结果等,都要立卷归档。
三、工作制度
(一)限期制度。由厅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网上信箱办理,每天登记信箱信件并及时处理。各处室收到交办的信箱批示信件后要及时处理,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受理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转交市(州)、县(区、市、特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