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与考核制度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1134151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10-30 12:37:53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与考核制度 | ||
为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文化和旅游有关政务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厅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审、网上发布以及信息员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信息报送范围和对象
(一)静态信息报送范围
1.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2.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
3.行政许可项目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结果;
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5.行政处罚的种类、处罚标准及其依据;
6.其它面向公众、可公开的服务类信息。
各处室及厅属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定期检查涉及本处室及单位的静态信息,对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门户网站运维人员每月对网上静态信息进行检查,对未及时更新信息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二)动态信息报送范围
1.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加快发展的工作措施、做法与经验;
3.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4.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5.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
6.获得的各种荣誉(被广泛报道的);
7.省级以上领导视察情况、言论;
8.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9.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结果等;
10.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队伍建设。各处室及厅属单位应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向厅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具体负责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厅网站做好有关栏目建设工作。信息员如发生变动,应及时报送备案。
(二)时间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会议情况、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三)内容要求。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四)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处室及厅属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如有违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信息报送方法和渠道
各处室各单位在报送信息时,通过指定邮箱发送,文字信息采用word文本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
五、信息员考核奖惩
将信息报送的考核奖惩纳入厅政务信息报送考核奖惩的范围,由厅办公室定期对各处室及厅属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