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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第二十届 “群星奖”贵州省选拔赛广场舞、合唱门类决赛入围作品和团队及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20:07:58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贵州省文化馆:

根据第二十届“群星奖”评奖工作安排,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二十届“群星奖”贵州省选拔赛复赛,经专家评委视频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幸福像花儿一样》《长角苗的箐衣裳》等12个广场舞作品和《温吉尼》《山寨猎歌》等13个群众合唱团队入围决赛。决赛将于3月15至28日在铜仁、毕节、六盘水三地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十届群星奖决赛安排

(一)广场舞类

时间:2025年3月15日(3月14日报到,16日离会)

地点:铜仁市碧江区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区团结广场

(二)合唱类

时间:2025年3月20日(3月19日报到,21日离会)

地点:毕节市黔西市水西大剧院

(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

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3月28日

地点:六盘水市凉都大剧院

音乐类决赛:3月25日(3月24日报到,26日离会)

舞蹈类决赛:3月26日(3月25日报到,27日离会)

戏剧类决赛:3月27日(3月26日报到,28日离会)

曲艺类决赛:3月28日(3月27日报到,29日离会)

(四)颁奖晚会及获奖作品展演

在六盘水市举办获奖作品展演,公布第二十届“群星奖”贵州省选拔赛获奖作品名单(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领队会

每个门类决赛前召开领队会,由工作人员向领队介绍评审办法和工作纪律并进行节目顺序抽签等事宜,各参赛作品或团队领队参加(每个作品或团队1人)。

二、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分为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广场舞、合唱六个类别。根据决赛作品数量的45%设等次奖。

(一)音乐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舞蹈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戏剧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曲艺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合唱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广场舞: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二)组织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赛事组织情况决定)

(三)新秀奖若干名:参赛人员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在合唱、广场舞一等奖作品中指挥、编导;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一等奖作品中演员、编导、指导教师中产生)

三、有关要求

(一)评选对象

群星奖评选对象是指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和表演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合唱、广场舞类作品。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包括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各类民营文艺院团演员)以及艺术专业院校在校师生(包括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在校师生)不能参选。辅导人员身份不限。

(二)作品要求

1.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广场舞参赛作品需是2022年10月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合唱参赛作品不限。参加过其他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中获奖的作品不能参加群星奖评选。

2.音乐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

3.舞蹈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

4.戏剧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5.曲艺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6.合唱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50人(含指挥、伴奏)。

7.广场舞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不超过50人。

8.作品需体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繁荣文艺创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突出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提倡小投入、小制作,有生活、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的作品。

9.已获“群星奖”作品以及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等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中保留的其他常设文艺评奖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群星奖”评奖。

10.鼓励参评作品线上线下积极参与为基层群众演出服务,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的作品原则上报送前为基层演出场次应不少于50场。 

11.有违法违规情形或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表演者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纪律要求

各报送单位、演出单位及参赛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评奖纪律,维护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不准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群星奖评委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评奖过程中如出现的违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比赛期间,各报送单位、演出单位要认真做好团队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群星奖”决赛及有关活动安排,参赛作品演职人员按要求报到、走台、参赛;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比赛安全有序进行。

(四)评奖要求

音乐门类严禁假奏、假唱,可使用LED大屏幕,但视频制作应简朴,不得铺张浪费,其中群众合唱不得使用伴奏带,不得使用LED大屏幕和自制背景幕。舞蹈门类(包括广场舞)可使用表演必需的道具,不得使用LED大屏幕和自制背景幕。戏剧、曲艺门类作品可使用LED大屏幕,但原则上只作为固定背景。

(五)参赛作品团队要求

各报送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入围决赛作品和团队再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对参赛人员背景进行自查。对所选送的参赛作品,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内容关、导向关,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作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赛事环境。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和团队,大赛组委会将视具体情况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参加决赛的作品和团队需认真填写《第二十届“群星奖”贵州省选拔赛决赛作品信息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表演人员应以各报送单位名单为准,参加决赛和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的表演人员及作品名称原则上应一致,如参赛人员及作品名称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报送单位应于决赛前书面说明理由,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决赛的作品和团队,需由各单位为演职人员购买保险。

(二)大赛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精心组织,严密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及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预案。

(三)比赛期间参赛人员、领队(每个作品或团队1人)食宿统一由承办地承担,超出规定人数的,其超出部分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请各参赛单位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做好决赛的各项准备工作。请于3月12日前将广场舞、合唱门类《第二十届“群星奖”贵州省选拔赛决赛作品信息表》(附件2)报送至组委会邮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门类作品待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涉及食宿接待,演出场地,比赛设备等具体事宜由各决赛承办地负责。

组委会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18183079747

邮箱:1035304169@qq.com

铜仁市联系人:雷华英

联系电话:15808562545

毕节市联系人:何幸

联系电话:15086372466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二十届“群星奖”贵州省选拔赛广场舞、合唱门类决赛入围作品和团队名单

2.第二十届“群星奖”贵州省选拔赛广场舞、合唱门类决赛作品信息表

3.第二十届“群星奖”贵州省选拔赛决赛日程安排表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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